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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组织牵头,顺利完成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清理工作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6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市法制局提请的《关于公布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这标志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今年3月,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相关工作部署,市法制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启动了此次清理工作,及时组织成立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章制度清理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并向各区、各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有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由各区、各部门开展前期自查工作。市法制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自查形成的初步清理结果进行了多次审查,最终形成清理结果草案,并报市政府进行审议。7月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八届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清理结果草案,并同意印发《通知》。

此次清理工作历时6个月,共清理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36件。通过对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制度,从而推动构建我市高效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和保障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该项清理工作的开展还对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建设,以及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阶段,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按程序启动对《珠海市经济特区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线迁改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各区要自行对有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以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制度环境。市法制局将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精神,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开展相应的清理、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