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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于2015年12月25日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2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述两个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和、市政府副市长贺业民出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工商联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5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国内十多家新闻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会上,李志和介绍了两个条例的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贺业民就实施好两个条例对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市政和林业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两个条例实施的相关工作安排。与会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回答了新闻媒体的提问。
《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广东省内首个民营经济立法,对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推动 创新驱动发展及工业转型升级 战略的实施,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根据珠海城市发展实际,先行先试制定一部地下管廊特区法规,有利于规范我市的管廊管理,推进管廊建设,也为国家提供立法探索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