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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争端升级”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停产

添加时间:2015年2月26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近期因金矿注入计划引发市场关注的大元股份(600146)公告称,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逼迫公司大连分公司腾退生产用厂房,已于7月2日起对大连分公司进行停电,导致大连分公司停产,这将给公司带来资产减值和每月约200万元的营业收入损失。
  追溯厂房争端始末,大连韵锐原为大元股份全资子公司,大元股份曾在2007年11月董事会上,决定将大连分公司生产所需用的厂房(总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及其土地(总面积22.27万平方米)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出资增资大连韵锐。
  在2009年5月召开的董事会及随后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大元股份决定,将大连韵锐100%的股权转让给当时的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1.2亿元。转让协议还特别约定,实德塑胶受让取得大连韵锐股权之后,将通过大连韵锐(出租方)与大元股份(承租方)签订厂房及土地出租合同。大元股份称,公司未来以每年200万元的价格回租生产办公用厂房及部分土地,相比公司为此每年支出的房产和土地成本557.25万元,节约了经营成本,增加了公司利润。
  公告显示,实德塑胶取得大连韵锐100%股权后,大连韵锐与大元股份签署了期限仅为一年的租房合同(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2010年1月21日,大连韵锐即致函大元股份,称根据大连市政府规划,大连韵锐将对上述厂区进行拆迁,因此大连韵锐决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租赁合同。大连韵锐于2010年11月份将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生产所需厂房转让给大连海翔腾珑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以进行拆除。
  大元股份称,公司在得知生产所用厂房将被拆迁的消息后,已多次与大连韵锐及实德集团就拆迁一事进行交涉,但至今未得到明确回复和任何停业或拆迁补偿。大连分公司被迫停产,将给公司带来资产减值和每月约200万元的营业收入损失。鉴于目前的严峻局面,公司将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并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