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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创新说明了什么

添加时间:2017年9月6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创新启示
  一、 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功不可没
  二、 新的租赁模式应运而生
  1981年4月,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行业开始起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历史已经整整19年。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在发展中遇到很多挫折,这里面有投资环境问题,也有体制问题。曾一度使租赁这个朝阳产业濒于萎缩。此时不少人(包括外国投资者)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前途表示悲观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行业的新兵———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与德国西门子合作成立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却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在形式和内涵上进行了创新,这是发人深省的。
  一、 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功不可没
  要了解信德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创新,首先必须对这种创新的基础———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作一些了解。
  18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行业几乎全部采用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这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一般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由两个合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构成。租期不长,一般不超过5年。还租日期固定,还租金额固定。还租来源一般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承租人的信用审查严格,主要着眼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对项目本身能否产生效益,通常放在比较次要的地位。一般要求有连带责任的担保。
  在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因外汇短缺不得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时,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为企业利用外资,提供了简便的渠道,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供了进口国外先进装备的机会。当人民币的存贷利率居高不下时,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为企业提供了利率较低的外汇资金。企业大量的短平快项目,通过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取得了成功。截至1997年底,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已累计引进和利用外资超过60亿美元,其中不包括飞机租赁和同期中资租赁公司的营业额。这60多亿美元对我国的电信、石化、电力、冶金、交通和轻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的第三种重要的利用外资的方式。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既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也支持了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
  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历史上,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功不可没。
  二、 新的租赁模式应运而生
  虽然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功不可没,却存在适用范围问题。一般来讲,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适用于期限短,金额小“短平快”技改项目,其作用相当于“救急不救穷”。而对于期限长,金额大的项目,对于项目本身的效益看好,但面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不足等情况,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则显得力不从心。
  我国的电信行业就属于这种情况。电信行业的投资效益稳定,投资风险较小。但初期的资金需求量大,资金的占用期限较长,而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在创建初期的信用等级不足,不仅不可能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而且也不可能采用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来实现项目的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信德电信为了适应我国电信行业的发展,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法规,设计了一种新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模式。这种新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模式(structured participating lease)相应的中文名称是结构化共享式租赁。业内专家认为,将这种新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模式称为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更贴切,也更容易为大家所理解。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操作,可以分为3个阶段:
  第1个阶段是注资阶段。由于项目比较大,资金的投入期限较长,整个项目的资金注入需要一定的时间。注入资金的目的是形成生产能力,除了购买设备以外,资金的用途还包括为形成生产能力所必须的设备运输费、建设安装费、技术服务费等。出租人为项目付出的全部资金,构成了项目的租赁成本。例如总共付出9524万美元,这9524万美元就是租赁成本。
  在注资阶段,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和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第2个阶段是还租阶段。当项目建成投产以后,不久就会有收益,就会产生现金流量。一旦产生现金流量,租赁项目便进入还租阶段。按租赁合同约定,项目现金流量将按一定的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当然在具体操作中,项目现金流量的分配是定期的,一般是每半年分配一次。分配给出租人的部分,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用以冲减租赁成本,例如第1期分配给出租人的现金流量为170美元,折现后合144.5万美元,则租赁成本的余额将减少144.5万美元,由9524万美元减小到9379.5万美元。依此类推,直至租赁成本余额全部冲减完。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和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最大区别是还租方式。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租金,完全依赖项目本身产生的现金流量,而分配比例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分析项目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由于项目的现金流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时多时少,因此还租期限的长短不固定,也不可能固定。
  第3个阶段是回报阶段。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例如5年。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例如按50%提取。如果某期的现金流量为248万美元,则出租人将分配到124万美元,承租人留用124万美元。
  回报阶段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独特之处。在项目起动初期,一般需要项目资本金。现在采用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承租人几乎是白手起家,没有任何项目资本金,几乎所有的投资都依靠出租人提供。出租人以融物的形式注入的巨额资金,起到了投资的作用,这些资金既要承担项目不成功的风险,也要承担项目初期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因此,按风险与回报一致的原则,有一定的资金回报。
  回报阶段结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结束。
  三、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所体现的创新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和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一样,首先是一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具有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1.是一种由三方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的综合交易;2.在交易过程中,以融物代替中小企业融资;3.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及其转移方式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
  但是,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和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又有很多不同之处,这些不同体现了创新。
  首先在前期工作方面。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对租赁项目的取舍,以承租人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主要依据,并且要求有足够信用等级的第三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而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对租赁项目的取舍,主要以项目本身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为依据,对企业的信用等级,采取非常灵活的态度,并且不需要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其次在适用范围方面。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适用于金额小,期限短的项目,一般是单机或生产线。在项目形成方面,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往往是先有项目,后有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即在已有的项目中,作一些拾遗补缺。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则适用于金额大,期限长的大项目,例如信德电信为某电信企业提供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覆盖了好几个大城市的整个移动通讯网的建设。项目的金额一般都在千万美元级,项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唱主角,而不是一种拾遗补缺。
  第三,在还租方式方面。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非常严格,3年就是3年,5年就是5年。在租赁成本和起租日确定以后,还租日期和还租金额(本金部分)也随之固定,不允许承租有半点疏忽或闪失,否则将对承租人采取惩罚措施,并留下不良履约记录。
  而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在还租方式上非常灵活,还租以项目的现金流量为基础,钱多的时候多还,钱少的时候少还,暂时没有钱的时候暂时可以不还,承租人完全免除了因未按时还租而留有不良履约记录的忧虑。整个还租期限不固定,也减小了承租人的债务压力。
  第四,项目风险问题。常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项目方面的风险,因为还租来源是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即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佳,暂时无力还租,出租人也不可能有任何灵活或变通的办法。一般都会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取得联系,追索租金。
  而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项目风险由出租人承担,如果项目失败,除了按物件所有权的规定处理以外,无第三者可追索。
  (本版稿件由本刊记者 高杰整理)来源:爱读爱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