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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

添加时间:2015年5月29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通常须依背书方式进行,即由转让人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并经转让人签章后,交付受让人,从而完成公司债券的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公司债券也可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例如:通过制作其他的公司债券转让文件的方式所进行的公司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一经背书和交付,即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公司债券转让的结果;只要已有背书和交付,即使未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进行记载,转让人亦不得再主张转让无效而要求返还债券。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未经记载于公司债券存簿时,不得以之与发债公司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