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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登记和分公司设立条件及应提交的文件

添加时间:2018年5月23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是指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营业登记。申请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