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2808285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书税收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____公司分立公告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2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决定:本公司分立为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特此公告。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