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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变更事宜常见问题解答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27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1)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
  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是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设立的办事机构。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
  2) 为什么现在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外商投资公司办事处的设立?
  答:依据之一:
  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的设立,事实上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而从法律上来讲,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事宜应当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办事处的设立。因此,从根本上而言,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之二: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样表下载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前置审批文件
  8、其它有关文件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从上可以看出,今后,非公司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则可以设立办事机构。而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只可以设立分公司,不能设立办事处;
  依据之三:
  办事处的设立依据是根据1988年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而1994年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2005年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涉及到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办事处的设立。因此,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之四:
  根据我们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了解,事实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出了相应的内部指导文件,并且事实上也不再受理任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办事处的业务。

  3) 对于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办事处,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新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必须尽快办理完毕办事处的注销手续,或者在注销的同时办理改设分公司的相关手续。
  4)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分公司与办事处有什么区别?
  答: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与办事处最重要的区别是分公司可以从事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里的经营活动。
  5) 如果我们只是仅仅从事联络性的事务,是否不需要设立分公司?如何区分经营性行为与联络性行为?
  答:当前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哪些行为属于经营性行为,哪些行为属于联络性行为予以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我们的研究以及向有关执法部门了解,在实践中,执法部门对这两种行为的认定都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很多时候企业和执法部门所把握的认定尺度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的建议是,除非企业能够绝对确保只是从事业务联络,不存在其他任何经营性行为,否则,应当将办事处改设为分公司。如果不设立分公司而开展业务活动,一旦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或者涉及经营性行为,将会遭遇法律风险。
  6)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注销和设立的期限如何?
  答:每个办事处在设立登记时都有一个存续的期限,因此很多企业向我们咨询是否可以在该期限届满以后才办理相关手续。事实上,各地区的有关部门都会给出一定的期限要求各办事处办理完毕相关变更事宜,所以,一切手续都需要在该规定的期限前完成,而以前登记的存续期限对办理变更手续没有影响。比如,卢湾区的工商部门就要求区内的办事处必须在2006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的变更手续。当然,各区的期限会有不同,企业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咨询,也可以留意本网站,我们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发布出来。
  7) 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程序如何?
  答:注销办事处或者设立分公司主要涉及工商变更手续和税务变更手续。在工商变更手续中,要注意有的行业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在办理税务的注销程序中还需要提交办事处中外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等。此外,办事处的变更当然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如职工的存留、聘用合同、工资及其他薪金的发放、单位银行账户、单位车牌等各方面的变更,这也是需要各企业注意的。
  8) 哪些企业在注销办事处时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

  答: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具体哪些行业可以就个案咨询。
  9)哪些企业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时,需要事先获得外经委以及一些政府部门的审批?
  答: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事先取得审批部门的同意。具体哪些行业可以就个案咨询。
  10)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时,需要哪些条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程序如何?
  答:(1)总公司注册资本如期到位;
  (2)保税区贸易公司设立区外分公司必须具有进出口贸易权与国内分销权;
  (3)通过上一年度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具体的程序,请个案咨询。
  11) 汇锦律师事务所在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业务上有什么优势?
  答:第一,汇锦律师事务所密切关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于企业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在办事处变更事宜上同样如此。因此,此前已经做了大量的信息收集与研究工作,并且与工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更有,目前我们已经代理了10多家办事处的注销和分公司设立事宜,对于相关程序、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把握非常专业;
  第二,由于采取对该专项法律服务的规模化运营,因此总体成本降低,使得我们的此项专项法律服务的费用具有相当的竞争性。
  关于分公司税务方面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公司是否一定要设账簿?
  答:是的。分公司独立核算,应当设置账簿。
  二、保税区的贸易公司,在区外设立分公司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是在保税区做还是在区外做?
  答:只要存在实际经营行为,就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因此,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应当在区外进行。
  三、区的贸易公司,设立分公司后,税收如何缴纳?
  答:这要区分税种。
  (1)企业所得税,应当汇总缴纳,也就是说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因此,可以享受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2)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应当在实际经营地缴纳。
  (3)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员工是与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还是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为标准,如果与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则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如果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则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四、上述内容的具体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