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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加盟陷阱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21日   来源: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核心提示: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咨询类似某某公司的信息是不是真实的、加盟是不是骗人的、经营的业务是不是合法的等问题;同时也有不少人抱怨加盟上当受骗,询问如何解决、尽量减少损失。随着这类咨询的数量增多以及受害人寄送或是email的案件相关材料,我总结出目前与加盟有关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并随之附上一些防范建议,供咨询者参考:
  第一种,虚假公司招募加盟
  这类情况一般不多见,因为工商登记注册这类的信息我们很容易从工商局的官方网站和实地调查核实证、照原件中得到印证。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来说,最初的谨慎还是蛮高的,受骗一般不是出现在这个考察环节。当然,这里也可以提示一下社会经验不多的首次创业者,如果考察中发现某公司悬挂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复印件,一定要查看一下原件,并记下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同时查验税务登记证等与合法经营相关的证照;如果注册地址和实际的经营地不同时,亦应引起格外的注意,可以去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商户以及当地的工商所等进一步了解公司是否为合法经营主体。
  第二种,空头许诺赚差价
  这类投诉是最常见的受骗类型。投资者加盟之前对公司进行了考察,通常是对加盟条件中的投资要求较高有所犹豫,此时公司的业务人员会许以种种优惠条件,并以书面形式写进加盟合同里,这样的承诺方式往往让投资者深信不疑。然而投资者在履行合同中才发现加盟公司工作人员的所谓种种优惠条件不过是文字游戏,导致受骗后有口难辩。例如某服装加盟公司承诺加盟后首次进货赠送价值3万元的货品,以后进货按市场价的1.5折计算。由于以什么样的价格计算3万元货品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最后加盟公司是以服装吊牌上标注的“建议市场零售价”来计算,但这些产品的实际市场售价远远低于这些标注的“建议市场零售价”,导致赠送不仅没有,还要按高于约定的进货价的价格接收这些产品。针对于这类“文字游戏”导致的受骗,建议投资者仔细看清楚合同条款,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坚持以文字的方式写在合同中,要求加盟公司明确条文含义。
  第三种,产品质次价高无退换
  这类纠纷也不少。签订加盟合同后,加盟公司发过来的货物与现场实地考察的产品严重不符,由于加盟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产品功能、技术标准等参数,导致虽然是同一型号的产品但与签订合同之前的样品存在较大的差距,质次价高,甚至无法在市场上正常售出。出现这种情况是投资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没有对产品的功能、技术参数进行详细考察和约定,建议投资者在签订加盟合同时要将产品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要求加盟公司加盖齐缝章,并同时对样品进行封存。
  第四种,回购产品,合格无标准
  这类纠纷一般是来料加工产品,先由投资者向加盟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由加盟公司发来待加工半成品或是加工原料,投资者完成加工后向加盟公司交付产品换取酬金。由于前期的履约,投资者往往会加大保证金数以换取更多的加工机会,当保证金达到一定数额时,加盟公司往往会突然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收,而合同中并没有对相关质量标准约定清楚。建议投资者加盟这类来料加工的公司时,对于回购产品的质量标准一定要约定清楚,不能以“经公司验收合格”这类相当模糊的词句作为验收标准,同时也要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哪些第三方作为检测机构验收是否合格,以避免纠纷陷入僵局。
  第五种,多头许诺独家代理
  某产品在某一地区的市场销售情况前景看好,投资人经过考察后认为独占开发该地区市场获利可观,因此签订独家代理合同,但事后才发现,加盟公司以相似的产品在不同的地理区域重叠半重叠许诺多人,骗取所谓的“独家”代理费。这类情况的解决出路还是重在约定独家代理的区域范围和权利范围,记住:地理范围和权利范围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如果你是一位投资者,正在考察某个加盟项目,在盘算较高回报率时提醒您:时刻保持清醒,谨防加盟陷阱;如果你已经是一位加盟的受害者,建议你尽量搜集各种证据,寻找适当的方法解决;如果加盟公司已经人间蒸发,建议你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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