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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材料?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14日 来源: 徐州著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zhsmgq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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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五)、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延伸阅读: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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